歐洲木地板發展趨勢關鍵詞:甲醛與地暖
關鍵字:木地板 發展趨勢 來源:木材王國 時間:2018/03/06
導語:在中國木地板市場上,2017年是甲醛與地熱暖在一起,炒得熱火朝天的一年。有實木地暖地板廠商公開向實木復合地板宣戰,稱“為了孩子的健康,裝地暖一定拒絕實木復合地板”。所謂的“高溫甲醛”以情感性的語言恐嚇消費者,成為時髦的市場現象。
盡管中國木地板的高層,例如世界木材科學院院士葉克林多次在全國性的會議上指出,炒作甲醛已經嚴重影響中國木地板在全球的聲譽,但是市場的趨利性仍然一如既往。對地板中的甲醛,特別是地暖地板中的甲醛釋放量,歐洲的木地板界與市場是怎么看的呢?這也是我們這次去漢諾威考察的一個題目。
考察首先是搜索,走遍木地板的展示攤位,竭盡全力地搜索,在整個展會上,沒有找到一個 “FORALDHYDE(甲醛)”的字樣,回來搜索帶回的資料,也沒有。看來,在歐洲甲醛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。那么,在地熱的時候,甲醛是不是一個問題呢?是不是需要另外制定標準呢?為此,我請教歐洲的同行,他們很奇怪,說就是執行歐盟的甲醛含量標準,已經幾十年了。歐盟標準EN120。實木復合地板與強化木地板歐盟的甲醛釋放量測定采用穿孔萃取法,其指標甲醛釋放量E1≤9毫克/100克,其中分母部分的100克是指絕對干燥的木材,分子部分的9毫克是指甲醛的質量,這個指標的含義是100克絕干木材中甲醛的含量,所以它實際上是一個含量指標。中國采用甲醛釋放量的標準,E11.5mg/L,E00.5mg/L。兩種標準之間的數值不能進行數學換算,但是根據經驗,中國的E0完全可以達到歐洲E1的水平。我曾經做過這樣一個內部試驗,將達到中國標準的E1實木復合地板用歐盟標準來測試,結果全部達標。可見,中國的E1地板,在歐洲的同行看來,是完全可以放心地用于地熱的,并且幾十年來,歐洲的市場和老百姓的實際消費,也是這樣做的。
在中國的地板市場上,常常聽到這樣的話語,“有膠就有醛”,醛仿佛成了有害物質的首敵。任何產品作為一種化學物,都會有某種有害物質的存在,即使是天然生長的原木,也有醛類(包括甲醛)的存在。我還做過這樣一個內部試驗,將號稱是能防止高溫甲醛的實木地暖地板進行甲醛釋放量測試,結果測得甲醛釋放量從0.2-0.8mg/L不等。那么,歐洲對地板中的有害物質,他們關心什么呢?
去年2月2日,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委員會(EU)2017/176號決定,更新歐盟木地板生態標簽標準。該決定適用于木材、軟木、竹子制造的地板。(EU)2017/176要求木地板產品限于室內用地面覆蓋物,產品中木材、軟木、竹子材料所占比重應不少于最終產品的80%,且產品不得含有合成纖維。根據(EU)2017/176,歐盟生態標簽對木材、軟木和竹制地板中的有害物質要求主要包括以下:
1.產品及其部件中高關注物質(SVHC)含量不得超過0.1%;
2.CLP法規歸類為致癌、致突變、致生殖毒性的物質(CMR)或混合物含量不得超過產品總重的0.1%;
3.循環利用的材料中砷(As)、鎘(Cd)、鉻(Cr)、銅(Cu)、鉛(Pb)、汞(Hg)、氟(F)、氯(Cl)、五氯苯酚(PCP)、煤焦油(苯并[a]芘)等物質需滿足相應限量;
4.對CMIT/MIT 3:1混合物、甲基異噻唑啉酮、異噻唑啉酮衍生物等生物殺滅劑的限制要求;
5.油漆、底漆和清漆中重金屬鎘(Cd)、鉛(Pb)、六價鉻(CrVI)、汞(Hg)、砷(As)、硒(Se)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0.01%;
6.表面處理產品以及其他物質和混合物的VOC含量限制;
7.鄰苯類增塑劑總量應小于粘合劑、樹脂及其他表面處理物質和混合物總量的0.10%;
8.該類產品不允許使用有機鹵化物;
9.該類產品不允許使用阻燃劑;
10.滿足VOC釋放量要求;
11.符合甲醛釋放量限制。
甲醛釋放量,還是歐盟的老標準。